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想要信用修复该怎么办?1月4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就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具体程序进行了详解。
据了解,企业办理“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流程为,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时,按照附件提交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且符合移出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移出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如果如遇疫情防控等临时政策调整时,需要另行通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材料包括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两部分。其中,基本材料为:信用修复申请书1份、《守信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出具的《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并现场查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他材料包括:企业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须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打印的企业年报;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须提交在公示系统上下载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公示信息;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异常的,须提交相应更正材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特殊行业、领域企业,我市实行优先办理政策,并对办理的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严重违法失信信用修复企业进行定向抽查。太原日报社新闻采编中心记者 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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